第190章 基本原理(第2页)
场在在数学上是指一个向量到另一个向量或数的映射。
在物理学中,场的定义为物体在空间中的分布情况。
也即物质存在的空间,由爱因斯坦首先提出。
空间之所以并非虚空,是由于有场存在。
场不同于物质,但也是一种实在。
爱因斯坦的论断在表述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相容,由于物质有实物和场两种基本形态,出现了“场是物质的一种基本形态”
的说法。
但场不是物质,场是物质发生作用的范围。
事实上,场的本质是空间的结构。
场是空间不同力作用的能量流动的单向路径,是“势”
。
物质可以改变空间的结构,不同的物质形成不同的场。
磁体之间的排斥和吸引就是场在空间结构上的效应。
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即是事物结合的不和谐表现。
出现了与磁体相反的情况。
磁体,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而在人与人之间,相同相互吸引,不同相互排斥。
但其本质都是结合的不和谐表现,是事物排斥的不相容结果。
表现为场的空间结构一共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即是像磁体存在两极,同极排斥,异极吸引。
第二种,两极相互吸引,如万有引力。
第三种,两极相互排斥,如促使空间膨胀的暗能量。
第四种,两极无作用。
即既不吸引,也不排斥。
不管是两极之间,同极排斥,异极吸引,还是两极相互吸引或者排斥,或者两极无作用,都是空间因结构的一种效应。
两极之间,同极排斥,异极吸引,和两极无作用,这两种情况都能够保证空间的稳态。
同极排斥,异极吸引,闭合为一个圆环。
真正体现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即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
但不同于磁体,引力的两极均表现为吸引力。
之所以万有引力久久不能统一于弱力、强力和电磁力,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