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八节 新鲜的肉汁(第2页)
“我不想杀人,我要糖!”
“要哪样都某的。
滚,放开老子,否则老子整死你!”
方文中觉得很无奈。
尼玛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居然还要整死我……与其这样,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先整死你再说。
他张嘴就朝着壮汉的脖子咬下去。
方文中第一次尝到了人血的味道,也吃到了鲜美的生肉。
他不想要什么糖了。
有肉吃,还要个屁的糖。
有些事情不用人教,自己就会。
这是生物的本能,从血脉基因里就流传下来。
方文中抱着被自己啃断喉咙的壮汉咬了几口,忽然觉得这样吃不太舒服,而且壮汉的肉太硬,自己的牙齿对付不了。
于是,他把壮汉的脑袋扔掉,直接把手从脖子上断开的伤口伸了进去。
触手上有吸盘。
不,不仅只是吸盘这么简单。
方文中觉得,自己的身体和从前不一样了。
短短一夜之间,自己的整个食物概念和生理结构都发生了变化。
不需要什么牙齿,无论捕猎还是进食,牙齿都没有用处。
触手内部有很多条管道,能够释放出一种酸液,对捕捉到的猎物进行融化,然后通过触手末端的吸盘对其吸收。
这是一种与苍蝇差不多的进食方式。
不,不是相似,应该是完全相同。
方文中发现自己在进食的同时,也在开始排泄。
出口不是原来的*而是腿脚上的另外两条触手。
它们末端的吸盘会源源不断流出各种排泄物,比大便还臭。
这种发现让方文中觉得很尴尬。
从小到大,他一直很讲卫生,无论出门或者在家,都要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喷上男士香水。
可是怎么也想不到,现在居然会做出一边吃饭一边拉屎的可怕举动。
那个壮汉真的很好吃。
方文中更够感觉到他正在融化。
伸进尸体内部的触手非常灵活。
从胸腔到腹腔,到处喷洒酸液。
尸体肚子渐渐鼓了起来,方文中连忙张口吮吸着,把这些融化的肉糜统统吸入身体。
那其实就是一些脓水。
当然,从生物学家的眼光来看,这种东西营养丰富。
苍蝇蚊子蜘蛛都很爱吃。
它们没有牙齿,只能吮吸这类肉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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