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四节 单挑(第2页)
数十公斤肉装进肚子里,没有将腹部撑开。
他的进食很特别。
不知道为什么,进食的时候,姚胜利总是不由自主联想起自己第一次吃掉的那个男孩,还有当时在厕所里的环境。
这种情况他在吃掉男主人的时候,就有所察觉。
他在那间屋子里呆了一整天,除了吃掉男主人的头,还把他身上所有肌肉啃食一空。
区区一个胃袋当然装不下那么多的肉。
姚胜利当时蹲在地上,一边进食,一边排泄。
这种特殊恶心的习惯,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姚胜利早已不再是过去的样子。
他很强壮,身高超过两米,体重达到惊人的两百公斤。
这一点绝对不会错,他站在医院的体重秤上量过。
他没有左臂,那条胳膊从对付男主人的时候就已经废了,大量营养集中到了右臂上。
虬结的肌肉从肩膀延伸下来,沿着整条胳膊盘曲绕行。
因为吃得太多,大量营养积蓄在体内,再加上吸收速度过快,身体表面皮肤足足厚达近半公分以上。
姚胜利记得自己以前的照片。
那是一个清瘦的中年人,带着一副黑框眼镜。
看上去比较文弱,有种儒雅的学者气质。
因为细胞变异的缘故,姚胜利拥有了某些野兽的生存技能。
他知道应该在适当的位置设下陷阱,捕猎那些可以当做食物的幸存者。
他与刘天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姚胜利完全用活人当做食物,刘天明却保持着人类最基本的食物概念。
医院是一个很好的陷阱。
早晚都会有人找到这里。
这里有药品,有治疗的器械和各种工具。
姚胜利没有选择大型超市之类的地方当做巢穴。
他知道那种地方现在肯定是人满为患,说不定还有好几帮人为了争抢食物正在杀得你死我活。
他有些贪食,也知道这种习惯不好。
姚胜利正在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坏习惯,正在逐渐缩减食量。
每天杀一个人并且吃掉,实在太浪费了。
其实自己根本不需要吃那么多。
每顿一条大腿,或者两条胳膊,足够了。
吃得太多,还会引起副作用。
尤其是那些聚拢过来的幸存者,他们会对自己吃人的习惯感到恐惧,然后纷纷逃跑。
姚胜利知道自己需要手下,尤其需要些心狠手辣的家伙。
他选择性的在几名手下面前暴露自己吃人的习惯,也以此作为一种武力炫耀,让这些人对自己老老实实臣服。
然后,帮助自己捕猎,带回女人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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